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徐公桥小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
[发布时间2018年11月5日]
 

徐公桥小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

为加强我校消防安全工作,提高对突发火灾事故的快速反应能力及处置能力,维护师生员工的人身、财产和公共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》、《机关、团体、企业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,结合学校实际,特制定本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。

一、组织机构

总指挥:王勤

副总指挥:庄剑峰

各行动小组分工:

1、通讯联络组

组长:陈方园

组员:蒋科

2.灭火行动组

组长:陆建

组员:周红雷  张国明

3.疏散引导组

组长:田荷良

组员:全体班主任

4.安全防护组

组长:陆秋琴

组员:全员值日教师

5.医疗救护组

组长:冯香

组员:全体班主任

 6.后勤保障组

组长:田荷良

组员:沈金元

二、报警程序和接警处置程序

1.无论任何部门(人员)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校办公室报警,并直接向公安消防队报警(119)。

2.报警时要沉着冷静,要讲清楚以下内容:

(1)报警人的姓名、地址、工作单位、电话;

(2)失火的准确地理位置;

(3)能够了解失火的情况,如起火时间、燃烧特征、火势大小、有无被困人员、有无重要物品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、行车路线、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地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等;

(4)耐心回答“119”接警人员的询问。

3.办公室接到报警后,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:

(1)迅速组织义务消防队员赶赴现场,并及时通知事故发生部位的人员或电工切断着火部位的电源;

(2)立即通知火灾事故应急领导小组总指挥、副总指挥和通讯联络组,紧急赶往事故现场展开抢险灭火行动,同时核实报警内容情况是否正确,必要时再次向“119”报警,并派专人到校门口引导消防车快捷到达事故现场。按本预案(四)的程序和措施组织疏散和扑救;

(3)门卫值班人员在火灾事故期间,严格控制出入车辆和人员。

三、应急疏散组织程序和措施

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,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人员,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,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,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,并安排人员看护,以确保安全。

1.在疏散时,要先疏散易燃物和贵重物资。

2.消防队到达火场后,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散工作。

灭火行动路线和应急疏散逃生路线同我校防震防灾疏散逃生路线。

四、灭火行动组扑救初期火灾的程序和措施

1.灭火行动组在接到火警后,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,听从总指挥的统一指挥实施灭火。在总指挥未到达的情况下,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灭火器材迅速扑救火灾,防止火势蔓延;

2.灭火行动组人员到达火灾现场时,如发现有人员被火势围困,应先救人,后救火;如发现有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受到火势威胁时,应迅速组织人员将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转移到安全地点。

3.如起火物为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时,应在确定无爆炸危险的情况下,用干粉灭火器、沙子等物品进行扑救,用水将周围的可燃物品淋湿,但严禁用水扑救化学药品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火灾;如不能确定有无爆炸危险的,应在安全地点做好准备,等待消防部门的指挥人员的调令和火灾现场总指挥、副总指挥的命令。

4.在公安消防队到达火场后,应听从公安消防部门指挥人员的指挥,配合灭火工作。

五、通讯联络、安全防护、医疗救护和后勤保障的程序和措施

1.通讯联络组

(1)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,立即通知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;

(2)根据总指挥的要求,将停电、供水、车辆调配、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;

(3)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,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。

2、安全防护组

(1)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,应快速赶到火灾现场、进行现场保护、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校内和火场,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;

(3)火灾扑灭后,要全面检查现场,消灭遗留火种,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,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与鉴定,并协助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。

3.医疗救护组

(1)医疗救护组接到通知后,要迅速组织医护人员准备好抢救器械、药品、救护车等,迅速赶赴火灾现场,对受伤人员实施紧急抢救;

(2)如有人受伤或中毒,应根据伤势情况处理,必要时拨打“120”救护。

4.后勤保障抢修组

对火灾现场的水、电、煤气、锅炉及有关设施进行及时的控制、抢修,并对校园大环境水、电、煤气等总体监控,如有必需,及时报请市政、水电、煤气锅炉等管理部门前来抢修。

 

昆山市花桥徐公桥小学总务保卫处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二〇一八年十一月九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