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市花桥徐公桥小学欢迎您!!今天是

  
信息详情

首页 > 信息详情

徐公桥小学师生员工复工复课查验制度
[发布时间2020年4月5日]

为及时有效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和蔓延,保障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,根据《传染病防治法》要求,制定我校师生员工复工复课查验制度。

一、凡在校师生员工患有传染病一经确诊,需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》中有关要求即刻回家进行隔离,不得继续在校上班、上课。

二、在读学生一经确诊传染病后,学生家长应立即通知班主任,并将诊断证明复印件及时交给学校保健室存档。

三、学生病愈且隔离期满时,必须由区疾控中心或相关医院开具复课证明。学生持此复课证明到学校保健室开具回班复课证明交于班主任后,方可进班复课。

四、教师员工病愈且隔离期满时,必须由区疾控中心或相关医院开具复工证明。教师员工持此复工证明交给学校保健室,方可复工。

五、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相关规定,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,并做好传染病隔离期相关记录。隔离期满由区疾控中心下发解除隔离通知,方可复工、复课。

六、有传染病患者的班级应按照传染病法相关规定,应对传染病接触者进行相应的医学观察,并做好检疫期相关记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