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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食品安全管理,特制定本工作细则,共分为从业人员健康监督管理要求、食堂环境管理要求、餐具消毒管理要求、集中式供餐送餐管理要求四个部分。由校委会、总务处和工会负责监管。
一、从业人员健康监督管理要求
①食堂人员按照健康排查图进行,符合健康要求并持有有效健康证的人员方可上岗工作。对从业人员进行岗前防疫知识培训,确保具备餐饮从业人员防护技能。
②食堂从业人员每天要测量体温,严禁有发热、咳嗽、腹泻等症状人员从事餐饮制作及送餐工作。
③食品制作过程中严格佩戴一次性口罩,帽子和手套。
④食品原材料送货人员入校前进行体温测量,入校期间必须佩戴一次性口罩,帽子和手套。
二、食堂环境管理要求
①学校对餐厅环境每天进行全面消毒。
②通过开窗通风、紫外线灯消毒、消毒剂喷洒、擦拭和拖拭等措施对空气、物体表面和地面进行消毒。
③减少聚集用餐。
④餐前师生必须洗手,负责送餐的从业人员必须带一次性口罩,帽子和手套,对餐食进行分发。
⑤加强食堂防控物资的储备。如:一次性手套、口罩、专用帽、84消毒液、清洁剂等。
三、餐具消毒管理要求
①开学前对餐具和加工用品全面消毒,开学后每餐次进行消毒。
②采用煮沸消毒法、流通蒸汽法、放入热力消毒柜中等方式进行消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