昆山市花桥徐公桥小学欢迎您!!今天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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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位家长:
您好!
为了您更好地了解国家、省、市学生资助政策,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安心地在校学习,我校将开展2020-2021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财政性经费补助申请工作。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:
一、申请对象基本条件:(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)
1.热爱祖国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;
2.遵守宪法和法律,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;
3.诚实守信,品德优良;
4.学习勤奋,积极上进;
5.家庭经济困难,生活俭朴。
二、申请对象具体包含情况(符合其中一条即可):
(一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列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选择范围:
1.苏州户籍学生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我市2倍低保标准的学生;
2.非苏州户籍学生符合苏州各市(区)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条件,证明材料齐全、可核实的学生;
3.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需要资助的学生。
(二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认定为特困家庭学生:
1. 由扶贫办认定、持有扶贫手册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;
2.持有苏州市民政部门核发的“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”、“低保边缘重病困难对象救助证”和工会核发的“特困职工救助证”特困家庭子女;
3.依法由苏州社会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;
4.孤儿和纳入苏州城乡“五保”供养的儿童。
(三)有下列情况之一者,可以认定为特殊家庭学生:
1.革命烈士子女、因公牺牲军人、警察子女及解放军边防指战员子女等民政部门指定的优抚家庭子女;
2.持有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》的残疾儿童;
3.因受灾、患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学生。
三、国家助学金(或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)资助标准:
小学阶段:每生每学年1600元;
初中阶段:每生每学年2100元;
四、申报办法:
学生或其家长可联系所在班级班主任,领取《申请表》,填写相关内容并完成签章后递交,并根据各自家庭经济实际困难情况递交各类对应证明材料原件。由学校按《苏州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与关爱实施细则(试行)》(苏教办〔2014〕62号)相关要求操作,收好材料,统一上报。
五、申请材料:
(一)申请表;
(二)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。
六、资金发放:
学校根据上级审核确定的名单和补助标准,按时将资助金发放到位。
最后,祝您和您的家人身体健康、万事如意!
七、学校资助工作联系人:陈婷;联系电话:0512-57774609-8029。
昆山市花桥徐公桥小学
2020年9月11日